全市范围内,各地持有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位,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户籍在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市直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2—13日到市区中招办进行信息登记。
查看详情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就读。以上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市直学校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优待政策。
查看详情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施教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地应依法对特殊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对《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的对象,科学安置应达100%。
查看详情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查看详情今年,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时,双胞胎(多胞胎)家长和学生可自愿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学生绑定”进行电脑随机派位。若家长和学生申请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学生将作为一个号,在电脑随机派位时将出现同时被派中或同时不被派中两种结果。
查看详情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以及在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被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报名、缴费、注册。是否选报民办学校以及选报哪一所民办学校进行信息登记是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的权利,一旦选报后服从电脑随机派位结果以及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被录取的结果也是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的责任。
查看详情扬州市区共有5所民办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初中部、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初中部、世明双语学校初中部、邗江区梅苑双语学校、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上述5所民办初中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通过各校校园网向社会发布。
查看详情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热点公办初中施教区内的住房,应于今年5月3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查看详情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落实免试划施教区就近入学。各县(市、区)和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公办学校划定施教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最近就属于“就近入学”,也不是指学生所上的某一所小学距离某一所初中较近就属于“就近入学”。
查看详情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简称市直初中(下同),招收对象为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持有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扬州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采取网上填报和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信息登记时间为4月29日—5月10日。
查看详情各县(市、区)和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施教区划分规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施教区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确定一个公办学位,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查看详情全面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简称“公民同招”,是指全市所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都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查看详情从去年开始,省教育厅要求各地通过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收集需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今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入学儿童少年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实行网上信息登记,上传相关材料,接受资格核查。
查看详情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对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今年全市所有初中一年级应招收15周岁以下(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查看详情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时间地点开展信息登记。今年全市所有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需准备材料有: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和预防接种证以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查看详情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招生入学工作。全市各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于7月上旬开始招生,8月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
查看详情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继续实行公民同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扬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查看详情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项目录取结束后;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规范招生,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考生录取手续,不得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
查看详情(2)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3)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查看详情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二是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按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录取,按计划录满为止。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