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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5-23 浏览量:
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初中理科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本市实际,制定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
一、考查对象
1.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生。
2.往届生报名资格由考生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相关部门审核。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市属学校)往届生由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审核。往届生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3月25~26日;地点:健康路15号市教育局基教处。
二、时间安排
考查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5月9日。每场考查时间为15分钟,每场考查间隔时间为10分钟。
三、考查范围、内容、形式
1.范围: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现行初中物理、化学教科书,初中阶段学生应掌握的分组必做实验、实验技能与基本实验操作规范。
2.内容: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3.形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查时限。考查试题在考前由学生从指定的实验试题中随机抽取1门学科中的1个题目参加考试,成绩当场评定。
四、组织工作
1.成立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监审处、基教处、发财处、市教科研中心、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装备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市考查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全市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审定各市(区)考查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考查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考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市考查领导小组下设考查办公室
考查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考查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兼任。联系人:李卫华,电话:85381028,13912809221。
市考查办公室职责:组织、安排全市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工作;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制定评分标准,公布考查试题;对相关市、区组织工作开展培训;向市考查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全市考查工作实施情况。
3.各市(区)成立本地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区)考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市(区)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细则;组织安排本地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工作;培训本地考查工作人员;汇总、上报本地考查成绩;协调、处理本地考查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向市考查领导小组和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考查工作进展情况。
各地要将实验考查实施细则于考查前一周报我局基教处,市考查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各校实验考查组织工作进行巡视。
五、命题与制卷
市考查办公室聘任专家统一命题、制定评分标准。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试题及操作要求由各考点自行印制,实验考查的答卷、评分标准与评分表由各市(区)考查办公室统一印制。
六、组织实施
在市考查领导小组领导下,以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物理、化学考查工作。其中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科研中心会同市教育装备中心、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建议其他区域的实施工作由当地教研部门牵头实施。
1.本着就近原则,选择交通便利、设施良好、管理规范的学校作为考点,按照中考考务要求,具体负责考查工作。
2.各考点学校将实验考查试题及操作要求于考查前两周内下发;实验考查的答卷、评分标准与评分表、录入成绩数据的U盘于考查前一天委派专人到所在市(区)考查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
3.考查前一天,各考点学校按照要求认真检查实验室软硬件配置情况,确保考查的顺利进行。
4.为确保考查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各地要遴选工作认真、德才兼备的学科教师和管理员参与监考工作,组织好监考培训;对考点学校组织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考查期间,组织专人进行巡视。
七、成绩呈现及使用
考查成绩采用现场评定方式,重点考查学生实验过程中实验仪器选取是否适当、实验方法是否合理、操作是否规范、实验结果是否正确。
1.考查成绩的呈现
(1)考查成绩的呈现:2021年以“A”“B”与“D”三个等级呈现(A优秀,B为合格,D为不合格)。
(2)成绩考核过程均以满分10分计,考核原始结果按得分折算三个等级呈现,其中,8分及以上为优秀;6分以上(含6分)、8分以下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2.免试、缓试、补考
(1)免试:①凡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实验操作技能竞赛、比武等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属团体比赛主要成员,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免于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定为“优秀”;②凡因先天或后天疾病、肢体功能缺失等,确实影响考核的,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免于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定为“合格”;③凡因先天或后天疾病、肢体功能缺失等,部分影响考核的,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参加指定科目考查,考查成绩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缓试:凡因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时参加实验考查的,可提前向市考查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可获得缓试资格。缓试一般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试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办理免试、缓试手续应在考查前一个月内向市考查办公室提出申请。
(3)补考:在物理、化学实验考查中成绩不合格者,可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一次补考,不论补考成绩如何,一律以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计入成绩。补考工作统一于5月14日前完成,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市属学校由市考查办公室组织,各学校具体实施。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由相应市(区)考查领导小组协调组织,考查规则不变。
3.成绩使用
实验考查成绩达到“优秀”等级方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分配降分录取待遇。
八、违纪违规的处理
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违纪违规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附件:
1.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考务细则
3.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范围
附件1
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科文(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谢春华(丹阳市教育局副局长)
        房家义(句容市教育局副局长)
        冯义成(扬中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品辉(丹徒区教育局副局长)
        于德青(京口区教育局副局长)
        束乾春(润州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赵  勇(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成  员:丁继东(市教育局发财处处长)
        张志锁(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孙国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孔令珩(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处长)
柴小军(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谭庆仁(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李  振(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具体负责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附件2
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考务细则

为切实做好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考务工作,规范程序,严格纪律,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查形式
1.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查时限。
2.在考前两周下发2021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内容,其中物理、化学各两道实验操作题。
3.将考生按4人小组分成若干组,按考场设置分成若干批,每组设立1名小组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1个物理或化学实验试题。需要完成的实验试题以各小组为单位,由小组长在考前半小时在考点派驻监考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
4.监考教师依据评分标准,现场评分。
二、考查时间
1.在统一时间段内由各考点组织实施。各考点考查须在5月9日一天内完成。
2.每个考点根据参考学生数设定若干考场,每场考查15分钟,每场考查间隔时间为10分钟。具体考查时段由各考点根据考点实际情况制订考查实施方案,并报各地考查领导小组。各地考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制订本地区考查实施总方案后及时上报市考查办公室。
三、考点设置
1. 本着就近、方便考查的原则,合理布局考点,便于组织考查。拟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向本地区考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考查领导小组评审确认后,学校才能设置考点。未能设置考点学校的考生,由考查领导小组协调安排到附近设立考点的学校参加考查,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服从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2.每个考点成立考务组,负责仪器设备的准备和考场布置。考点的实验室及相关软硬件配置均须符合考查要求,由各地考查领导小组认定。凡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必须整改到位后方能申报考点。
3. 考点布置要求合理、规范。各考点应统一设置“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XX市(区)XX中学考点”横幅。除在醒目处张贴考场分布图,对出入准备室、考场的路线做出清晰指引外,考点还应同时公布考查批次、时间、考生须知、举报电话、违纪处理办法等信息,并在考查区域(含准备室、考场及进出场沿线有关地段)内设置警戒线,与考查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4.候考室、抽签室、准备室与考场之间的距离安排要适中。既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有效避免相互间的声音干扰,又要防止距离太远,增加每批考查考生进离场的时间。
5. 考生进入考点后依次前往候考室、准备室、考场直至最后离开考点的路线设置不得有交叉或重合,以确保考点内的考生不会相互影响。
6. 考场排布应分成2列4排,每列做同一个实验。每个考场同时进行2个不同的实验(具体根据学校实验室排列),安排2名监考教师,分别负责一列的评分。
7. 每个考场及准备室门口要有醒目的标志牌(含学科、考场序号),考场室内每列第一桌分别放上第一实验、第二实验标示牌。每一桌左上角分别贴上1至4的座位序号。
四、考点组织机构
考点须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考务组,并指定专人做好考务、保密、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每个考点设考点主任1名,副主任1-2名,派驻监考1名,抽签工作人员1名,检录工作人员1名,物理、化学实验员各1-2名,巡视、保卫、后勤若干名,每个考场设两名监考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1.考场监考教师、派驻监考由考查领导小组选派。监考教师由非考点所在学校的物理、化学教师担任,派驻监考为非考点所在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所有评分结果须由派驻监考、录入员当场确认,并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原始资料与汇总表必须一致。
2.有子女、亲属当年参加考查的人员不得参与监考与考务工作。
3.考点主任、监考教师、派驻监考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入考查区域一律佩戴相应标牌。
4.在考查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必须当即停止其工作,错误性质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五、考查流程
1.考前准备
(1)准备考生花名册
考查前将考生按4人1组,每批4组(按每个考点物理、化学各设立1个考场计算)或8组(按每个考点物理、化学各设立2个考场计算),分成若干批,准备考生花名册若干份(其中一份抽签工作人员抽签时使用,样式见后)。
(2)制定考查秩序册
各考点制定本考点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秩序册。
(3)备签
根据设立的考场数确定每批的组数,准备相应的签数,各签对应的实验试题与考场的布置相符。
(4)其他准备
考场的水电、照明设施齐全,有安全防范措施,并备有灭火器、砂子、急救用品等。主考台有胶水、蓝(黑)墨水、订书机、曲别针、圆珠笔、复写纸、草稿纸等考务用品。所有实验器材(特别是化学实验考查所需药品、试剂)应在考试前准备好,若缺失应及时与市教育装备中心联系。物理、化学实验员根据确定的实验考题准备好实验所用器材及药品。
2.考查过程
(1)抽签
第一批的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准备室(第二批的考生在前批考生进入考场后即可进入准备室候考),按组坐好等待抽签。每小组的小组长代表本组到抽签室抽签,在物理、化学共4题中抽取1题,作为本小组的考查试题,考前5分钟由检录工作人员将考生带至考场。
(2)考查
实行一监四制,即一名监考教师对应监考4名考生(每个考场设2名监考教师,每名监考教师负责考查一列学生实验操作);监考教师当场评定考生成绩,原始成绩按10分制计,后转换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呈现。
(3)考后工作
各考点收齐学生答卷等考查原始资料,协助派驻监考将上报材料报送考点所在市(区)考查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或实施部门,汇总后报考点所在地考试院(招办、考试中心)存档。
(4)免试、缓试、补考
见《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中相关表述。
六、试卷及成绩管理
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答卷、评分标准与评分表于考查前一天下发 (下发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成绩由监考教师现场评分,并交由派驻监考当场汇总。
考查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七、违规处理办法
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违纪违规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八、派驻监考职责
每个考点设1名派驻监考。派驻监考必须培训合格,佩证上岗。
1.考查开始前,检查、启封评分标准、评分表。
2.监督、检查派驻考点的考务工作、考场纪律。
3.专人录入、汇总派驻考点的考查成绩;打印一式两份,考点主任确认后签字、盖考点学校公章,一份考点保存,一份与答卷、评分表、录入成绩的U盘等材料密封、盖考点学校公章后报送考点所在市(区)考查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或实施部门。
九、监考教师职责
监考教师必须培训合格,佩证上岗。
1.组织考生有序地进退考场,检验证件,核对试题。
2.按考查工作程序和统一指令组织考查。公正客观评分,如实记录考查情况,每场结束后协助整理好实验器材,保证考查正常进行。
3.集中精力,遵守纪律,严肃认真履行职责,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聊天,不暗示考生操作方法,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查时间。考查期间,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4.记录缺考、空考考生有关信息。
5.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考后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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