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区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和《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连教基〔2021〕7号)要求,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1.招生任务: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五年制高职、省属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省下达。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计划由市下达。
2.计划类别: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纳入招生计划管理。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数全部为指标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须在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布。
残疾学生和残疾困难家庭学生就读高中段学校免收学费,残疾学生就读高中段学校可凭残疾证及高中段学校证明到区残联申请教育专项补贴。
3.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中职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实现中职与专科联合招生、分段培养,同一专业一体化、系统化培养,满足经济发展对应用技术型和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4.中等专业学校继续招收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以满足职业学校学生继续升学的需要。
5.金山中等专业学校继续举办综合高中班,计划为文化类240人。
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赣榆区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含赣榆、海州、连云及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招生。今年严格执行“按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政策,在各自招生区域内招生,不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须向区、市教育部门提交申请并核准后,在市域范围内征求平行志愿后规范补录。
体育、艺术等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范围: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金山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综合高中班招生范围:江苏省金山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考试考查
1.考试性质为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文化考试组织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2.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14日、15日、16日三天。6月16日下午,2019级(现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与生物合卷考试。
3.各考试科目的试卷均实行全市集中网上阅卷,阅卷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在7月2日18:00后,可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设定的密码登录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我的连云港”APP、江苏政务服务网、168声讯台、“连云港教育发布”、“连云港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个人成绩及录取结果。
四志愿填报
1.填报准备
为确保考生填报志愿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在正式填报前,今年增加“中考相关成绩项告知,填报志愿报考区域范围、资格确认”环节。考生于6月3—9日凭建档号、报名号、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本人登陆连云港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lygzsks.cn)对中考填报志愿报考区域范围、四星级高中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查询地生考试、英语听力口语等成绩项信息。
在确认中考填报志愿报考区域范围时,对中考报名点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所在县区一致的考生,系统将默认志愿填报范围为报名点学校所属县区;对部分中考报名点学校所属县区、户籍所在县区不一致的考生,由考生自行确定户籍所在县区或中考报名点所在县区其中之一为志愿填报范围,考生在规定时间未进行选择的,系统将默认志愿填报范围为报名点学校所属县区;个别户籍所在地表述不明的考生,需要按户籍地所在县区参加志愿填报的,须提交相关户籍材料、纸质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并报县区招生部门统一备案修改。考生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材料的,系统将默认志愿填报范围为报名点学校所属县区。从2022年起,所有考生均以学籍所在地为准填报志愿,考生对报名时所填户籍所在地信息负责,填报志愿报考区域范围一经确认,不得更改,中考投档时将按此区域进行投档录取,请考生务必慎重确认。
对去年参加中考且已被学校投档或录取的往届考生,须对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有疑问,考生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并报县区招办备案。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为考生认可报名所在县区报考区域范围、四星级高中报考资格与相关成绩项。
2.填报时间
6月17—20日,全市考生自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自己设定密码,同时应妥善保管密码,以备查询成绩时使用。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7:00,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有志愿以网上填报为准。同时,由县区招办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下发给考生本人和其监护人签字。
3.填报方式
高中段学校的统招生、综合高中班分别设置不同代码,职业类学校依据招生专业,设置专业代码。高中段学校实行无志愿不录取政策。
4.填报注意事项:
(1)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和三星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不得兼报。中等职业学校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和三星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可以兼报。省属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三星以下普通高中不得兼报。
综合高中班文化类与三星级普通高中同批次可以兼报。综合高中班体艺类与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同批次可以兼报,并按照当年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2)艺术素质测评成绩C等第及以上,具备填报中考统招指标生和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录取批次高中的资格;艺术素质测评成绩B等第及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高中段学校艺术类自主招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达C等第及以上者方可报考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普通高中。
(3)已被推荐为指标生的考生只有在平行志愿的A志愿填报指标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其指标生的资格方可有效,否则视为放弃指标生资格。
(4)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两年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5)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在初中就读学校领取《连云港市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投档审批表》,有关审批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学校于6月10日前统一报教育局中教科,区教育局将统计表及所有审批表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6)已被高中段学校录取或注册过高中段学校学籍的,不得报考省四星级普通高中。持有外省初中学籍的往届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7)考生填报志愿以《2021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上的招生计划为准,未列入招生计划中的学校,考生无法通过系统填报。在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了解拟报考学校的校名校址、办学性质、学制、收费标准等信息,在监护人的指导下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考生应填齐、填足、填好志愿,防止滑档或退档,由填报志愿失误引发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
(8)不得出现统一联系方式;不得为学生统一编制、保管密码;不得向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截留、扣压《2021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校长为志愿填报第一责任人,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生录取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和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线,民办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未经生源地批准,不得跨市招生。凡参加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违规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办理学籍。
3.全市统一集中实施网上录取。在向考生个人公布成绩之后,严格依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按计划进行投档,分批次录取。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批次、提前批次按志愿设置顺序录取,其他批次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
第一录取批次:四星级普通高中、中职与本科院校“3+4”分段培养。
第二录取批次: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三星级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综合高中班文化类录取办法与三星级普通高中相同。
第三录取批次:省属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三星级以下普通高中。
职业类学校实施征求平行志愿:第三录取批次结束后,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按照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职业类学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填报时间和填报要求,于7月10-11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只面向本市职业类学校。
职业类学校录取中考考生工作原则上在8月31日前完成,并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完成录取学生的学籍注册手续。
4.在网上录取过程中,达学校各批次最低录取线,如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指标生录取按学生取得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加10分投档。中等职业学校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录取学生,中考成绩应达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凡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理化生实验考查均达A等第的情况下加分投档。
6.学校自主招生和综合高中班体艺类录取办法,按《关于印发〈2021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由招生学校按计划择优自主录取。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同一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1)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自2022年起,取消该加分项目。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香港、澳门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加分办法按《连云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连政联〔2015〕1号)《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连公局〔2018〕172号)及《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各高中段学校根据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预录取库,联系考生报到。学籍管理部门依据录取库信息进行学籍注册,建立符合国家统一要求的学籍库。
六工作纪律
1.严密组织领导。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压实责任,分级管理,全流程管控,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落实控辍责任,争取初中段学校毕业生“一个不能缺”地升入高中段学校就读。
2.严明招生纪律。坚决贯彻招生“五严”“六严”规定。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必须依法按章办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在市内外违规设立校外办学点。
3.严格学籍管理。加强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在规定时间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或学校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均不能取得学籍。严禁学校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国际班”招录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严禁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
4.严管招生宣传。各初中校要关注并及时处理招生舆情,认真、细致地解读招生政策及其新变化,让所有考生及家长了解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志愿填报方法,特别要向家长说明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和录取办法,切实提高学校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四星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材料需经市教育部门审核,三星普通高中招生宣传材料需经县(区)教育部门审核,未经审核的招生宣传材料不得在各类媒体上擅自发布。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由教育局中教科扎口管理,各校要在统一时间发放宣传材料,届时教育局将派专人分赴各校督察招生宣传工作。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在各类媒体上进行招生宣传,任何初中校不得允许高中段学校进校宣传。
5.严肃监督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违纪招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民办学校将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及考生在报考和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提请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理,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文章来源:赣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