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查看详情1月20日,省教育厅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学校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2号),并定于近期对学校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省教育厅将对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每日通报,指导各地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特别是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疫情不反弹。
查看详情我省2021年新高考适应性考试将于1月23日至25日举行。前场考试后、下场开考前,如突感不适,也应在下场考试开始前,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密切关注天气,雨雪冰冻天气要做好预防措施,提早做好出行安排。
查看详情进一步完善假期出行审批制度,寒假期间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跨市出行,如确需离开盐城市域范围,需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行。中小学放假前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对以儿童青少年为培训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一次“拉网式”巡查,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防疫工作各项规定,有效落实防疫举措,指导培训机构加强人员管控,规范实施师生健康监测,按防疫要求对各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对重点部位针对性开展清洁消毒,备齐配足防疫物资和盥洗设施。
查看详情1、离校师生员工须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及防控要求,准备好口罩、手套等必需的防护用品,合理规划行程直接返乡/校,尽量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途停靠、旅行和走亲访友,妥善保管好车票、机票、船票等行程信息,以便疫情防控需要时查询和追溯。
查看详情1、鼓励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在工作地休假,如确需返乡,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及防疫要求,准备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提前规划行程,尽量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直接返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途停靠、旅行和走亲访友,并妥善保管好车票、机票、船票等行程信息,以便疫情防控需要时查询和追溯。
查看详情一年来,我们把守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省教育工作者闻令而动、挺身而出,与全社会并肩作战,从科学有效防控,到安全有序开学,再到秋季学期全面开学、安全开学,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恢复,全省未发生一起校园聚集性疫情,校内师生员工做到“零感染”,充分彰显了江苏情怀、江苏实力、江苏担当。
查看详情放假前,学校要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寒假期间的自我防护,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坚决执行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跨省出行,要引导学生和家长非必要不出省。
查看详情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亲友的身体健康,现发出如下倡议。尽量不安排离宁出行计划,原则上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恭祝大家身体健康、学习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查看详情一、所有在通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属地)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严格执行“1477”医学观察措施,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集中健康管理和7天社区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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